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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 |
發佈日期:2017-07-12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一百零六年五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6年4月24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43112號函辦理。
二、旨揭地域加給表附則8,有關地方政府依行政院所定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試辦地域加給調整者乙節,經查前開方案本府並未參與試辦,併此說明。
三、檢附上開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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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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