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左營國中-人事室
:::
最新消息
組織架構
文件管理
宣導專區
:::

[人事]公務人員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無交通違規情事,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
發佈日期:2017-03-07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601128500號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依同細則第10條相關規定認定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2月24日部法二字第10641978311號令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令影本1份。
   
檔案(1): 檔案格式:pdf
上一頁toptop  
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版權所有 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 / 校址:高雄市左營區曾子路281號 / 電話:07-3433080 / 傳真:07-343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