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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 |
發佈日期:2017-01-06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600014700號
主旨:「國民旅遊卡」制度修正,經行政院核定,先行試辦1年,有關「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業已登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最新消息項下,請查照並加強宣導。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2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50063872號函暨同年月日總處培字第1060034045號函辦理。
二、另國民旅遊卡新制「觀光旅遊行程」產品之意涵、實施方式等細節,俟交通部觀光局擬具「觀光旅遊相關Q&A」後,再行轉知。
三、檢附前開各函文影本暨「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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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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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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