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
發佈日期:2017-01-03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507047500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3738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文影本暨相關附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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