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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 |
發佈日期:2016-12-28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537934400號
主旨:「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業經教育部以105年12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E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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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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