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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修正發布 |
發佈日期:2016-10-20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公訓字第1050014632號
主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業
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民國105年10月12日會銜修
正發布,有關該辦法修正重點如說明,請轉所屬知照。
說明:
一、查訓練辦法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105年10月12
日會銜修正發布。
二、本次修正係依據本(105)年6月30日考試院第12屆第92次
會議討論通過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保險權
益分析報告」決議,為保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參加社
會保險之權益,爰修正本辦法第27條,將考試錄取人員訓
練期間投保一般保險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並自106年1月
1日以後之考試(按:自10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起)錄取
人員適用之。但105年12月31日以前之考試(按:105年特
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含﹞以前)錄取人員,仍
適用105年2月5日修正發布之條文。
三、隨函檢附105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之訓練辦法第27條修正
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電子檔,並可
至本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
下載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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