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左營國中-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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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有關教師子女就讀之幼兒園於國定假日停課得否請家庭照顧假
發佈日期:2016-09-29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三)字第1050127386號
主旨:有關教師子女就讀之幼兒園於國定假日停課,教師得否依
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請家庭照顧假一案,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現行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
,9月28日教師節為勞工應放假日(俗稱國定假日)之一
,因此,幼兒園依勞基法進用之人員,教師節應依法放假
一天。惟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
規定,部分國定假日教師並未放假(如:9月28日教師節
、5月1日勞動節等)。
二、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規定,教育人員亦有性別平等
工作法之適用;同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
防接種、發生嚴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另依同法施
行細則第13條規定,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
件。另查勞動部105年9月6日勞動條4字第1050079026號函
略以,幼兒園於9月28日停課,部分幼兒園家長(教師)因未
放假,倘受僱者確有親自照顧之需求,經敘明親自照顧之
必要性,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請假。
三、另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教師之請假,依下
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7日。其家庭成
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
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7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
假計算。......。」。
四、綜上,如教師子女就讀之幼兒園於國定假日停課,教師確
有親自照顧子女之需求,經敘明親自照顧之必要性,得依
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教師請假規則之相關規定申請核給家庭
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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