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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加入勞保的代理、代課、兼任老師、約聘僱、職工等,於本(105)年9月28日是否放假? |
發佈日期:2016-09-22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1.本(105)年9月28日教師節能否放假,係以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者為認定基準。
2.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6年11月30日勞動1字第0960130914號公告,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行政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本校約聘僱人員非屬勞動基準法適用人員。
3.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6月23日勞動1字第0970130317號令,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之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等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本校代理、代課及兼任教師係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進用,爰非屬勞動基準法適用人員。
4.公務機構之技工、工友及駕駛已自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5.綜上,非屬勞動基準法適用人員,於105年9月28日教師節無法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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