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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加強宣導「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發佈日期:2016-09-08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政預字第10530667800號
主旨:中秋節將屆(105年9月15日),請加強宣導「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並落實登錄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陳法務部廉政署105年8月19日廉預字第10505010760號函辦理。
二、中秋節期間請積極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要求本府同仁對於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或邀宴,除有本規範第4、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另請加強宣導,若遇有請託關說時,應確實依本規範及本府準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辦理。
四、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同仁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等公務園學習網」(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之「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課程)。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https://elearning.rad.gov.tw/fet/home/index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
(三)上開數位學習平台之「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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