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事]中華民國10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
發佈日期:2016-06-15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503119400號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10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6月8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4427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暨「中華民國10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各1份。
有關明年紀念日及節日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
情形如下:
(一)農曆除夕(1月27日【星期五】)及春節(1月28日【星
期六】至2月1日【星期三】),其中春節初一、初二因
適逢星期六、星期日,爰於1月31日(星期二)及2月1
日(星期三)補假。
(二)和平紀念日連假為2月25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
二):和平紀念日(2月28日)因適逢星期二,調整2月
27日(星期一)為放假日,並於2月18日(星期六)補
行上班。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為4月1日(星期六)至4月4日
(星期二):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4日)均適逢星
期二,爰兒童節於4月3日(星期一)放假。
(四)端午節連假為5月27日(星期六)至5月30日(星期二)
:端午節(5月30日)適逢星期二,爰調整5月29日(星
期一)為放假日。另依處理要點第5條規定,原應於前
一週之星期六(5月20日)補行上班,惟考量5月20日適
逢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7
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之權益,爰端午
節連續假期於後一週星期六(6月3日)補行上班。
(五)國慶日連假為10月7日(星期六)至10月10日(星期二
):國慶日(10月10日)適逢星期二,調整10月9日(星
期一)為放假日,並於9月30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
|
檔案(1):
| | |
檔案(2):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