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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優甄審暨實用技能]105學年度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暨實用技能班報名資格說明 |
發佈日期:2016-04-29 發佈單位:輔導處 / 資料組長 |
■105學年度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暨實用技能班報名資格說明■
壹、 技藝技能優良類
一、報名資格:(一)符合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證明。
2.參加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勞工局以上機關主、協辦之全國性技藝技能競賽,獲優勝或佳作以上名次。
3.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4.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並報經本部備查之技藝技能競賽及科學展覽(不包括成果展),獲優勝名次。
5.領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6.應屆畢(結)業生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優良。其技藝教育課程職群成績達該班PR值七十以上者。
7.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二、注意事項:
(一)可選填的職群請見簡章之相關職業類科對照表。
(二)選填的職群別會限制欲填選志願序的職群。
(三)5月17日(二)的中午12:25-13:10為收件時間,收件後會將資料上網報名,然後列印網路報名表給報名者帶回給家長簽名,網路報名簽名確認表請於5/20(五)放學前交回輔導室資料組。
(四)可以在同一群別的科系中填10個志願。若同學填的志願沒有在同一群,以第一志願所在的職群為準,其他視為無效志願。
(五)報名時檢具資料:
1.報名表
2.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均需交正本及影印本一份。例如:獎狀、修習證明書。正本驗畢後發還。
3.報名費230元,低收入戶免繳、中低收入戶為92元。
貳、 實用技能班
一、報名資格:有意願就讀者均可報名參加,有修習技藝課程者填寫A表,無修習者填寫B表及生涯發展規劃書。
★已經自行向私立高職報名實用技能班的同學,仍需向資料組報名。
二、注意事項:
(一)5月17日(二)的中午12:25-13:10為收件時間,收件後會將資料上網報名,然後列印網路報名表給報名者帶回給家長簽名,網路報名簽名確認表請於5/20(五)放學前交回輔導室資料組。
(二)報名時須檢附資料:
1.報名費100元。(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免繳費,請附證明)。
2.報名表及證明資料。
■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及非應屆畢(結)業生:
1. 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A表。
2. 選修職群轉化分數之國中技藝教育修習證明書正本及影本一份(正、反面皆需)。
3. 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之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一份。(無則免附)
■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之應屆及非應屆畢(結)業生:
1. 學生生涯發展規劃書(家長、導師、輔導活動課老師須簽名完成)。
2. 輔導分發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 表。
3. 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成績單正本(班級百分制)。
■下列表件無則免附
1.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2. 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二份。(含丙級證照等,無則免附)。
3.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 稅捐機關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 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二份。(無則免附)
(三)若需取消報名,請填寫「取消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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