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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高雄市105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表(修正版) |
發佈日期:2016-04-20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0532275000號
主旨:檢送「高雄市105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表(修正版)」乙份,請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原訂期程表本局業以105年4月8日高市教中字第10532056300號函送,諒達。
二、本案修正期程表經105年4月14日本局召開之105年國中教師介聘小組臨時會議決議,於餐旅國中教師優先遷調作業之後,超額教師介聘之前,增列大寮國中慈輝班停辦超額教師優先遷調期程。
三、有關教師介聘之相關作業補充說明如下:
(一)優先遷調教師無3年免列入超額之保障,其參加介聘時本校年資得併計前一服務學校年資。
(二)總額超額教師同時具備國小教師資格者,若介聘至國小任教,其後參加介聘時本校年資得併計前一服務學校年資(國中年資)。
(三)倘若全市無缺可供介聘之科目,本局將開列「留任原校」之缺額,供超額教師依積分比序選填志願學校,惟選填「留任原校」之超額教師,無3年免列入超額之保障。
(四)各校單科超額教師持有第二專長教師證書,得調整轉任至其他有缺額之專長科(類)別,由各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直接調整改聘,免報文核備(特教及專任輔導教師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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