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 |
發佈日期:2016-04-15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小字第10532147300號
主旨:公告105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及介聘至他縣市教師應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5年4月11日屏府教學字第105110328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臺閩介聘作業要點及表件業經屏東縣政府於105年3月23日公告、3月24日修正期程表、3月29日修正申請表、4月11日修正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相關最新版本表件如附檔,請各校人事主任及參加臺閩介聘教師應注意使用最新版本。
三、相關作業表件同步公告於臺閩介聘網站http://tas.kh.edu.tw。
四、另轉知臺北市、嘉義縣及南投縣等縣市政府及國立臺中啟明學校公告,經臺閩介聘至其所轄學校應注意事項如附檔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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