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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有關登革熱緊急防治工作通知單暨市民請假配合防疫證明書 |
發佈日期:2015-11-27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衛疾管字第10439378400號
主旨:檢送修訂版「高雄市政府登革熱緊急防治工作通知單暨市民請假配合防疫證明書」各乙份,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為簡化、加速民眾申辦「配合執行登革熱緊急防治工作請假證明書」流程,爰修訂流程如下:
(一)統一使用A4版「執行登革熱緊急防治工作」請假證明書(如附件),俾憑請假之依據。
(二)民眾欲申辦「配合防疫證明書」,請於當日防治現場向防疫領隊提出申請。
(三)請假證明單每戶以開立1張為限。
(四)申請補發請假證明書,以不超過緊急防治後1週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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