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左營國中-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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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
發佈日期:2015-08-31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435656400號
主旨:函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8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099984C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檔案(1): 檔案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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