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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端午佳節將屆請確實遵守「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發佈日期:2015-06-10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政字第10433825900號
主旨:端午佳節將屆,請確實遵守「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如附件)之規定並落實登錄程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政風處104年6月5日高市政預字第10430436400號函辦理。
二、端午節將屆,請同仁恪遵旨揭規範,如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或邀宴,除有本規範第4、7點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登錄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三、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等公務園學習網」與「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e學苑」、臺北市政府「臺北e大」及本府「港都e學苑」等5個數位學習平台,均已建置公務倫理相關課程,歡迎同仁踴躍上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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