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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婚姻與家庭法律議題」研習 |
發佈日期:2015-06-03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國民小學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
發文字號:高市鼎金人字第10470304400號
主旨:本校訂於104年6月17日(星期三)14時舉辦104年度「幸福高雄.創新卓越」學習列車-員工協助方案之快活人生系列(婚姻之法律問題)─「婚姻與家庭法律議題」研習,惠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104年度『幸福高雄,創新卓越』學習列車實施計畫」及「高雄市政府104年員工協助方案—E起關懷.共創雙Win—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三民區鼎金國民小學
(三)協辦學校: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高雄市三民區三民國民小學
(四)研習主題:104年度「幸福高雄.創新卓越」學習列車-員工協助方案之快活人生系列(婚姻之法律問題)─「婚姻與家庭法律議題」研習。
(五)講座: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偵查佐林雅玲。
(六)時間:104年6月17日(星期三)14時至16時。
(七)地點:本校新忠孝樓4樓視聽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375號)
(八)報名方式:為利資源共享,本府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名額有限,額滿為止。請於104年6月16日前自行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線上報名,或請人事單位協助上網薦送報名(認證學習機構:高雄市三民區鼎金國民小學、課程名稱:婚姻與家庭法律議題研習、課程代碼:1040617),全程參與者核給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三、為響應環保節能措施,現場不提供紙杯,參加人員請自備環保杯具。
四、參加人員於研習期間請惠允公(差)假登記。
五、本次活動協辦學校請薦派人員參加,並到場協助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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