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 |
發佈日期:2015-04-17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小字第10432219300號
主旨:檢送「104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資料各1份,請轉知貴校教師知悉,請查照。
說明:依據花蓮縣政府104年4月9日府教學字第1040065861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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