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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專任教師兼行政職務者若於寒暑假辦公時間擔任補救教學人員,是否須先行請假 |
發佈日期:2015-01-23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04304198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專任教師兼行政職務者若於寒暑假辦公時間擔任補救教學人員,是否須先行請假」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02697號函辦理。
二、旨案依教育部89年1月4日台(88)人(二)字第88161589號函釋:「...校長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工作性質與職員有異,基於實務之考量,無需比照職員於辦公時間內在服務學校兼課之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三、有關「專任教師兼行政職務者若於寒暑假辦公時間擔任補救教學人員,是否須先行請假」一節,請依上開函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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