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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6點第3款請領期限 |
發佈日期:2014-12-25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306907200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
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6點第3款請領期限之
相關規定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2月18日總處培字第10300
56977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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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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