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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廢止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 |
發佈日期:2014-06-13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330539800號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191號令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原條文已刊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彙編項下),請 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19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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