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薦對象資格: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之市民,
近3年(108年至110年)未曾接受政府類似獎項表揚,
歡迎推薦符合下列之資格且發揮良好母職角色之母親。
一、團體推薦獎項:
△毅力媽媽:
致力於家庭照顧,且奉獻公益之母親。
(受推薦者年齡需為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
△自力媽媽:
身處弱勢,卻以積極、樂觀態度面對生活、努力引導家庭方向、
克服逆境之清寒或單親家庭的母親。
△新力媽媽:
努力適應不同文化生活,致力於家庭、並教育子女學習媽媽的語言,
或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且能發揮媽媽角色之新住民母親。
△給力媽媽:
投入心力教養身心障礙子女,堅持不懈且發揮母職角色的母親。
△魔力媽媽:
勇敢代母職之單親爸爸、男性積極照顧教養子女、或協助教養他人子女
(例如:祖孫、姑侄、師生、寄養家庭、機構安置教養等關係;
不限已婚或未婚),且能有效協助該家庭發揮母職功能者。
△多力媽媽:
響應政府鼓勵家庭生育人口政策,用心照顧教養3名以上子女的母親。
(受推薦者需為49歲以下,以符合鼓勵生育之用意)
二、個人推薦獎項:
△活力媽媽:
積極規劃自我生涯、勇敢實現自我夢想與創意,
給予家庭成員自由發揮空間,並與子女或家庭成員間有良好互動、
溝通與瞭解、彼此相互成長,跳脫傳統媽媽角色的母親,
母職角色者。(本獎項僅接受個人/親友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