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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辦理 |
發佈日期:2021-10-03 發佈單位:學務處 / 生教組長 |
因應近年電子煙、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以下簡稱新興菸品)之興起,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等機關共同研商,並將新興菸品防制措施等內容納入本計畫,以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
持續將新興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推動,以及強化下列措施:
(一)納入或辦理宣導教育活動及相關課程。
(二)納入校內規範管理(例如獎懲規定、校園菸害防制計畫)。
(三)如查獲學生使用電子煙,建請將電子煙送交當地衛生單位查處來源,並依校內規範處理。
(四)對於使用新興菸品之學生,建請實施戒治諮商輔導或轉介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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