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暉志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度 春暉認輔志工召募 |
發佈日期:2021-05-31 發佈單位:學務處 / 生教組長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度
春暉認輔志工召募(特殊訓練)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12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49338號函辦理。
二、 本局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 協助輔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濫用藥物之高關懷學生,並針對特定人員及早介入輔導與關懷,培養正當休閒興趣與拒絕毒品誘惑之技巧。
二、 協助教育人員輔導與行政支援,共同協助高關懷學生解決困擾問題。
三、 協助學校內藥物濫用學生,協同春暉小組輔導戒治,適時給予關懷輔導,讓學生遠離毒害,再造清新健康之無毒校園環境。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高雄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 承辦單位:高雄市立高雄高工
肆、 志工召募培訓(特殊訓練):
一、 召募對象:
(一) 報名資格:
1. 目前服務於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並取得「服務記錄冊」家長志工們為優先。
2. 各級學校學務處與輔導室所推薦志工,對高關懷學生有輔導熱誠且具有耐心與愛心者。
3. 具有教育、法律、觀護、社工、心理、輔導、衛生、醫療等相關專長背景之現職或退休(伍)民眾。
4. 具有愛心與服務熱忱之大專在學青年或大專春暉社團學生。
(二) 限制:
曾觸犯兒少保護、暴力相關犯罪行為人員,以及不適任教師登錄有案者,不得擔任認輔志工。
二、 培訓課程:
(一) 召募人數:10人。
(二) 課程:本計畫召募志工已取得「志工服務紀錄冊」為主,爰僅需接受防制藥物濫用特殊訓練12小時,規劃課程如附件1。
(三) 培訓日期:110年7月21-22日。
(四) 培訓地點:高雄高工。
三、 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一)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6月11日止。
(二) 報名方式:報名表(如附件2)。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寄送(whuhu66@gmail.com)、傳真(07-2625825)等擇一方式進行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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