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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修正發布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 |
發佈日期:2018-04-19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702063900號
主旨:「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107年4月13日公評字第1072260105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7年4月13日公評字第10722601051號函辦理。
二、考試院本(107)年3月23日修正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辦法第15條,並經本府同年月30日高市府人考字第10701706000號書函轉各機關,諒達。
三、為配合上開修正案增列「專題研討」成績評量項目,以及部分成績評量方式調整,爰修正旨揭要點。相關資料均刊登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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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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