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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新制退撫給與專戶 |
發佈日期:2017-11-28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台管業一字第1061346439號
主旨:新制退撫給與專戶(以下簡稱新制專戶)已正式上線,檢
送新制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與相關書表一份,請查照轉知
。
說明:
一、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9條、公立學校教職員
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69條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11條
有關退撫給與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之規定,本會
業規劃新制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與相關書表(如附件),
並請本會委託代付之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第一
商業銀行(以下簡稱代付銀行)協助完成建置新制專戶系
統程式,自即日起上開代付銀行均可受理新制專戶開戶事
宜。
二、針對已支領新制退撫給與之領受人申請改存新制專戶(如
附件流程一),將由本會行文通知領受人前往辦理開戶;
另新申請新制退撫給與之領受人如欲直接存入新制專戶(
如附件流程二),敬請轉知所屬機關(學校)惠予協助開
立新制專戶申請書暨最後服務機關證明書(如附件附錄5
),俾利領受人持該證明至代付銀行辦理開戶。
三、另有關舊制退撫給與領受人如欲選擇上開代付銀行開立舊
制退撫給與專戶(以下簡稱舊制專戶),因代付銀行管控
舊制專戶存款來源之系統程式相較新制專戶複雜,目前尚
未完成修正系統程式,爰現階段先予施行新制專戶開戶事
宜,俟舊制專戶相關作業完備後,由主管機關另為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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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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