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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優甄審]105學年度高雄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技優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職業類科)簡章 |
發佈日期:2016-04-28 發佈單位:輔導處 / 資料組長 |
壹、本校報名時間為105年5月17日(二)12:30-13:00
報名地點為輔導室後走廊
貳、報名資格及條件如下,其餘資料詳見附見。
參、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凡本區 一、凡本區 (高雄 市)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國民中學生,符合下列各款 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專業群科 (職業類科 職業類科 )對照表如附一。 對照表如附一。 對照表如附一。
(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科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力發展署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證明。
(二)參加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勞工以上主協辦之全國性技藝能競賽,獲優勝或佳作以上名次。
(三)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四)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能比賽、科學展覽不包括成果展、自然或生活科技競賽及創造力競賽,獲優勝名次。
(五)領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六)應屆畢(結)業生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優良。
(七)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能競賽,獲相關優勝名次。
二、前項各款競賽及展覽之認可,由本組(高雄高商)依規定辦理。
三、第一項六款所列應屆國中畢(結)業生,以技藝能優良身分入學者,以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相關專業群科 (職業類科)為限。
四、具有申請資格之已畢業學生,經教育部核准保留至本學年度者,得參加本學年度之技優甄審入學。
五、曾為國際技能競賽科展選手, 或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科展獲得優勝以上名次,因特殊原因,無法參加本學年度之技優甄審入學者,經教育部核定後,得申請保留資格,並以一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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