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2年國教與升學_另開新視窗
新生專區_另開新視窗
榮譽榜
課程計畫_另開新視窗
101教科書版本_另開新視窗
閱讀推廣_另開新視窗
獎學金申請_另開視窗
本土教育_另開新視窗
童軍團_另開新視窗
交通安全_另開新視窗
春暉教育_另開新視窗
家長會_另開新視窗
會計室財務公告_另開新視窗
班親會_另開視窗
午餐專區_另開視窗
性平等專區_另開視窗

<<  2025年02月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 目前位置:最新公告 > 最新公告
最新消息

[登革熱防治]轉知本市「防治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公告1份。
發佈日期:2015-03-02      發佈單位:學務處 / 衛生組長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04年第2次登革熱防治工作協調會議及104年1月14至16日陳副市長視導前鎮、仁武、大寮、鳳山、鳥松區登革熱防治會議重點指示事項辦理。
二、茲摘錄公告要旨如下:
(一)為預防登革熱疫情發生,本市轄內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所屬場域及住家室內外(含防火巷、側溝、屋後溝、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地下室等防空避難設備及頂樓)之積水容器,避免病媒蚊孳生;疫情發生地區(經衛生主管機關證實為登革熱陽性病例之住家、活動地及可能感染地點),周邊半徑400公尺範圍內之公、私場所,經通知或公告後應主動清除孳生源,並接受本府防疫人員實施病媒蚊孳生源檢查及相關防疫措施。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主動妥善管理、清除積水容器及積水處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二)本市轄內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於登革熱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依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配合檢查、治療或其他防疫及檢疫措施,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所為各項檢查、治療或其他防疫及檢疫措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以下罰鍰。
(三)登革熱發生時,主管機關有進入本市轄內公、私場所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如實施孳生源查核、室內噴藥防治等),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所為防疫工作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三、惠請各機關依權責協助公告並轉知所轄單位及權管重要場域(如各大樓管理委員會、公民有市場、建築工地等),另請各區公所轉知轄內里辦公室處並張貼於各里公布欄公告周知。
     
 
上一頁top回首頁    
:::
112學年度上學期行事曆
每日菜單
112年軟體採購案_另開視窗
教學正常化_另開視窗
新生帳號說明_另開視窗
使用電腦登入classroom和Meet_另開視窗
使用手機和平板登入classroom和Meet_另開視窗
載具連線_另開視窗
補考專區_另開視窗
教育雲端帳號_另開視窗
左營國中粉絲網_另開視窗
生生用平板_另開視窗
公開觀議課_另開視窗
新生classroom+meet教學_另開視窗
班級資訊設備操作_另開視窗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_另開視窗
畢業生如何備份學校google帳號_另開視窗
google classroom_另開視窗
二年級社團選課_另開視窗
一年級社團選課_另開視窗
防疫專區_另開視窗
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_另開視窗
最愛閱讀_另開視窗
高雄市教育局資訊入口網_另開視窗
左營國中健康促進網站_另開視窗
會計室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_另開視窗
Egame_另開視窗
探究網_另開視窗
校內上網須知_另開視窗
請購單登入_另開視窗
扶助學習_另開視窗
兒少上網安全_另開視窗
更多連結
通過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   校址:813030 高雄市左營區曾子路281號  (地圖)  (上學路線)   電話:07-3433080  (分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