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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4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
發佈日期:2015-02-06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1月30日藝視字第1040000499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4年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4年為古典詩詞)、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4年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4年為古典詩詞)。
四、收件日期及報名方式:自104年3月10日起至同年4月14日止,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ed.arte.gov.tw/philology/),報名完成後需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
六、實施要點乙份,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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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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