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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教育]高雄市新住民子女東南亞語言初階學習計畫 |
發佈日期:2015-02-06 發佈單位:輔導處 / 輔導組長 |
申請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經費計畫書(計畫名稱:高雄市新住民子女東南亞語言初階學習計畫,附件1)乙份
揭計畫乃為銜接「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母語學習項目所擬定,計畫名稱:高雄市新住民子女東南亞語言初階學習計畫,計畫期程自104年9月至105年6月,參加對象為本市國中小新住民子女。
三、請欲申請辦理之學校將旨揭計畫之附件一、附件二(需核章)及附件三於104年2月13日下班前免備文逕送本局社會教育科邱芳慧老師,逾期不候。
有興趣家長或學生請至輔導處輔導組長洽詢
07-3433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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