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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中教師有效教學深耕推廣計畫」優良教案徵選 |
發佈日期:2014-05-26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20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07366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從事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補救教學及適性輔導教材之研究與設計,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培養創新教學之思考與技巧,爰辦理旨揭甄選活動。
三、甄選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一)報名資格: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編制內現職專任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或教育實習生(教育實習生須與實習學校實習輔導教師合作參賽)。
(二)甄選組別:語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領域等七組。
(三)參賽人數:每件作品至少3人合作參加(鼓勵團隊合作)。
(四)收件方式: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事務處收(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封袋上請黏妥封面。
(五)收件日期:103年12月16日至104年1月15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評選標準:教學活動與流程能突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概念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補救教學及適性輔導等精神與理念。包含:教學目標明確性、教學設計適切性、教學策略有效性、教學評量多元化及教學媒材與回饋。
五、各組擇優獎勵(各組視件數或作品水準,由評審委員決議調整得獎組數):
(一)特優:各3件,請學校核敘記功1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二)優選:各5件,請學校核敘嘉獎2次,每人獎狀1張;每件核實核予稿費每千字1,200元,最高以1萬字計算。
(三)佳作:各若干,請學校核敘嘉獎1次,每人獎狀1張。
六、鼓勵教師踴躍參加,各縣市教師參賽情形,納入明年度教育部補助地方教育局(處)所屬教師研習經費重要參考依據。
七、本案連絡人:彭進財先生,聯絡電話:0988-492250;e-mail:ccpang40@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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