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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端午佳節將屆請同仁確實遵守「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發佈日期:2014-05-26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政字第10333567500號
主旨:端午佳節將屆,請同仁確實遵守「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政風處103年5月19日高市府政預字第10330381200號函辦理。
二、請遵依「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飲宴應酬,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如遇有請託關說時,亦應遵循「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之規定。
三、上揭「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置於本局首頁/各式表單下載/政風室/廉政倫理規範暨請託關說登錄專區。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業於「e等公務園學習網」(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設有「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數位學習課程,歡迎各位同仁上網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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