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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加強宣導「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
發佈日期:2014-05-19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政預字第10330381200號
主旨:端午佳節將屆(103年6月2日),請加強宣導「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並落實登錄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陳法務部廉政署103年5月9日廉預字第10305016260號函辦理。
二、端午節將屆,為強化預警並落實本規範,請各機關積極辦理下列事項:
(一)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本規範相關規定,如遇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7點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業於「e等公務園學習網」(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建置「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數位學習課程,請鼓勵同仁上網學習。
三、另請加強宣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相關宣導資料建置於本府政風處網站「請託關說登錄查察專區」,請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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