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競賽]「2014警民廉心‧展現雄心」徵文比賽 |
發佈日期:2014-04-10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014警民廉心‧展現雄心」徵文比賽活動簡章
壹、 目的:
為推廣廉潔警政之觀念,宣示政府反貪的決心及共創陽光廉能警政的形象,展現本局「清廉、專業、效率、便民」之警察形象。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
二、 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各分局、大隊、隊。
參、 參加對象:
一、 學生組:限目前就讀高雄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即5~6年級)、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含高職)學生。
二、 社會組:採公開徵文方式,參加資格不限。
肆、 比賽組別:
一、 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
二、 國中組
三、 高中組(含職業學校)
四、 社會組(資格不限)
伍、 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一、 徵文題目:
(一) 警政與廉能
(二) 廉潔警察小故事
(三) 廉潔警政之我見
(四) 其他(與警察及廉能有關之主題)
二、 作品規格:
600字以內(含標點符號、一律使用600字稿紙),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鋼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
三、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103年5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 收件方式:
(一) 親送至本局政風室、本局所屬各分局、大隊、隊。
(二) 郵寄收件地點:(郵遞區號80147)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 收」,信封上請註明「徵文比賽」。
陸、 評審:
一、 由本局聘請3位評審委員(其中2位外聘)。
二、 評審項目與權重:採提供文章統一評審,總分100分。
(一) 文章結構:佔20%。
(二) 邏輯思考表達感情:佔30%。
(三) 統整能力、可讀性及流暢度:佔30%。
(四) 文字書寫、標點符號、錯別字:佔20%。
柒、 獎勵:
一、 各組取第一名1人(發給獎牌乙面、禮券參千元)、第二名1人(發給獎牌乙面、禮券貳千元)、第三名1人(發給獎牌乙面、禮券壹千元)。
二、 優選3人(各發給獎狀乙面、禮券伍百元)。
三、 佳作5人(各發給獎狀乙面)。
捌、 頒獎:時間、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函文通知
玖、 其他事項:
一、 本簡章及比賽等相關資訊,請查詢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網站:(http://www.kmph.gov.tw/);諮詢電話:(07)2517498。
二、 投稿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 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品)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 參賽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得經評審委員評定從缺獎項;圖書或商品禮券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所得歸戶。
四、 作品處理:
(一)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退件,請自留影本。
(二) 優勝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將作品複製或作發表、出版、展覽、宣傳或運用於其他目的等用途之權利。
(三) 優勝作品於本局103年6月7日警察節慶祝大會(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陳列展示。
(四) 本局網頁展示優勝作品。
(五) 安排校園巡迴展出
壹拾、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送件表(歡迎自行影印)
(請沿虛線剪下)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014警民廉心‧展現雄心」徵文比賽送件表
作者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學校名稱 年級 級任老師(或導師)
參加組別
(請打) □社會組 □高中組
□國中組 □國小高年級組
聯絡地址
電 話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