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徵稿]10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
發佈日期:2014-03-19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3年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3年為新詩)、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3年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3年為新詩)。
三、收件日期及報名方式:自103年3月5日(星期三)起至4月9日(星期三)止,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ed.arte.gov.tw/philology/),報名完成後需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