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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公布 |
發佈日期:2014-02-11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330119000號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業經總統於民國103年1月29日修正公布,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2月7日部退一字第1033813911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修正條文1份,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24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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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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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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