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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流感大流行警示期應變計畫 |
發佈日期:2014-01-10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發文字號:高市人企字第10231234800號
主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流感大流行警示期應變計畫」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12月12日總處培字第1020056875號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就感染案例通報、人力應變措施、出勤管理、辦公廳舍防護等措施依專業及業務權管,規範因應措施,並視需要辦理演習或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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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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