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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本市私立國中及私立高中職符合相關規定獲有學雜費補助者得否請領子女教育補助疑義 |
發佈日期:2013-12-10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206795400號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本市私立國中及私立高中職符合相關規定獲有學雜費補助者,得否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2年11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20052710號函辦理並復貴局102年10月8日高市教人字第10236623000號函。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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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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