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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競賽]修正「102年第5屆全國跆拳道品勢錦標賽」競賽規程 |
發佈日期:2013-11-26 發佈單位:學務處 / 體育組長 |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102年11月13日安跆競字第1020000440號函辦理。
二、本案競賽規程文字修正部分為:十八、申訴:(二)、『比賽進行中』修正為『比賽後十分鐘』增加『如申訴成功退還申訴金,不成立則充作大會基金』(六)增加『如經裁定申訴理由未成立時,沒收其其保證金,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個人及其所屬團體所獲得比賽之成績,如經查明證實,保證金退回』。十九、增加『並公告於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之官網上,重行呈報教育部體育署』。
三、餘競賽規程內報名、比賽日期、比賽地點等維持不變,如對上揭修正文字尚有疑問可電洽該會李侑龍先生,聯絡電話:02-2872-0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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