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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 |
發佈日期:2013-10-23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205898900號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2年10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020051684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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