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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請依規定請領國民旅遊卡補助費,避免違法情事發生 |
發佈日期:2013-10-14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政字第10235640000號
主旨:請各單位宣導同仁依規定請領國民旅遊卡補助費,避免違法情事發生,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發生本局所屬學校同仁涉及勾結旅行業者,以「假消費、真刷卡」方式,詐領國民旅遊卡補助費,遭司法單位偵辦及學校行政議處,嚴重影響個人名譽及政府形象。
二、請各單位加強宣導同仁依規定請領國民旅遊卡補助費,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正本:本局各科室(皆紙本)、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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