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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有關教師申請學歷改敘申請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復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生效日疑義 |
發佈日期:2013-10-14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主任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2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2355838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函示有關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經審定後復於同日申請留職停薪,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取得較高學歷辦理復職並申請學歷改敘,嗣於同日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同日生效,其改敘生效日應如何認定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8月28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15533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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