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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教育部103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
發佈日期:2013-10-11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本獎項之表揚對象含團體及個人,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四)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
本活動委由新北市深坑國民小學辦理收件,如有推薦案,請於102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該校(地址:222新北市深坑區文化街45號)。相關資訊可洽詢承辦單位蔡美玉小姐(02-26624675分機226),並可至本部網頁下載本獎項實施要點及報名文件: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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