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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宣導「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
發佈日期:2013-06-17 發佈單位:人事室 / 人事助理員 |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5月17日臺教政(一)字第1020072819號函暨高雄市政府政風處102年6月6日高市政預字第10230455800號函辦理。
二、端午節期間請積極辦理下列措施:
(一)加強宣導旨揭規範相關規定,如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以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運用多元管道籲請民眾洽公不送禮、不邀宴。
三、另據反映:部分學校老師迭有收受學生家長贈送禮物情形,且端午佳節將近,三節期間向為民俗送禮高峰期,鑑於老師對學生成績具有考核權利,為避免因收禮行為致教學產生差別待遇,請加強宣導旨揭規定,樹立教師良好身教形象,避免發生違反廉政事件;另傳部分學生為爭取擔任班級幹部機會而有饋贈禮物以達其當選之目的,亦請一併注意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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