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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英檢]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102年度英檢報名費 |
發佈日期:2013-06-05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102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到CEF架構之B2級(含B2級)者(CEF架構對照表請參附件),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補助經費以新台幣計價並僅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三)辦理申請時,請檢附教師基本資料調查表(附件二)1份,學校在職證明書(並註明為現任英語教師)、報名費單據、CEF架構對照表、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本各2份,影本請務必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
,請於102年6月14日(五)前或同年12月16日(一)前免備文,逕送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瑞祥國小輔導處彙整,逾期不予受理,俾利後續報部核銷作業進行。
通過英檢教師,請備妥相關資料,6月13日(四)前送至教學組申請補助報名費,逾期不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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