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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因應校園流感群聚防治建議及相關流程 |
發佈日期:2010-05-13 發佈單位:學務處 / 衛生組長 |
高雄市因應校園流感群聚防治建議
依據99年高屏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諮詢委員會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流行感冒病毒可分為A、B、C三型,其中只有A、B型可以引起大規模的季節性流行,A型流感病毒除了感染人類,還可能出現跨物種間的傳播,如豬、馬、雞、鴨等,而B型則至今只出現在人類且症狀較輕微。流感病毒主要傳染途徑是透過呼吸道的飛沫傳染,由於流感病毒可在低溫潮溼的環境中存活數小時,故亦可經由接觸傳染,例如:手接觸口沫或鼻涕等黏液之病毒傳染途徑。
近日起校園陸續出現流感病毒群聚情形,症狀有發燒、咳嗽、頭痛及肌肉酸痛等,侵襲率達30%-40%,由於校園中共通感染源多數為社團活動、跑班及混班等共同上課情形,故病毒容易在密閉空間或共同生活空間中,經由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之飛沫而傳染給其他人。
學校衛生為流感防治不可或缺之一環,有關校園因應流感群聚之各項防護措施建議如下:
防護措施
一、 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提醒學生應自主健康管理(每日自行量體溫)班導師或授課老師也需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並落實出現發燒、咳嗽症狀,宜及早就醫,盡量多休息,宣導並建議「有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含補習班)」。
二、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咳嗽禮節、勤洗手及雙手勿觸碰眼、口、鼻;出現症狀的學生應確實戴口罩等衛生教育。
三、 定期維護環境清潔:學校應定期以稀釋後漂白水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及共同生活空間(如:校車、圖書館、合作社及電腦教室等)。
四、 區隔生病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類流感症狀,須戴上口罩直到離校。
五、 阻斷共通感染原傳播:當發現群聚疫情,應依情況暫停學生社團活動、跑班、混班等共同上課情形。
六、 落實通報作業: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應依規定通知教育主管機關及轄區衛生所,必要時會同衛生機關處理。
七、 若發生班級群聚,班級得主動為學生測量體溫,並持續監測至最後一名出現症狀之個案發病日後七天。
八、 學校若發生2班以上群聚,宜啟動全校師生量體溫,每日應加強環境清潔及清毒,尤其加強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及共同生活空間(如:校車、圖書館、合作社及電腦教室等);並確實落實咳嗽禮節,勤洗手、且雙手勿觸碰眼、口、鼻,避免疫情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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