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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給全國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
發佈日期:2012-06-28 發佈單位:學務處 / 生教組長 |
100學年度暑假將至,為提供學生豐富多元及安全之假期,檢附教育部長給全國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及相關應行注意事項(如說明),請轉知學生家長,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6月18日臺國(一)字1010111171號函辦理。
二、有關100~度暑假,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之規定,為101年7月1日(星期日)至8月29日(星期三),並於101年8月30日(星期四)開學。
三、請各校加強宣導長假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加強宣導健康與安全維護:
1、請向家長宣導,暑假期間如能親自帶領孩子最佳,但如因工作關係必須安置孩子,則親人是較好的選擇,如家中的長輩或親戚;如確須另行安置,則請留意安置的地點是否立案、服務人員是否合格、服務內容是否完善及場所是否安全等。
2、為確實掌握學校安全動態,建構安全健康之校園環境,請各校利用暑假期間,依教育部所編輯「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之檢核表,對於校園內各類設備逐項落實檢核、整理或改善,以維護學校校園安全。
3、請各校重新檢視校園內之閒置空間,並應妥善規劃運用,務期將校園內死角處活化為可利用空間,主動消除校園潛在危險,以利師生教學與活動之使用。
4、鼓勵學童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並提醒注意安全,增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5、提醒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及減少出入密閉空間之公共場所,以避免感染流行性疾病,影響身體健康。
(二)指導學生持續學習並充實知識:
1、暑假作業宜以具啟發性、思考性、創造性、體驗性的作業或活動,來代替抄寫或死背課業,亦宜避免使用坊間品質不佳之現成作業簿本,以免影響學習效果。
2、請叮囑孩子生活起居正常,按時完成暑假作業,並依學校規定返校。
3、請指導學生安排暑期休閒生活,並鼓勵孩子參與校內、外各種學習體驗或服務學習活動,如農漁村體驗、參觀各類型社教館所的藝文展演活動、或鄉土文化巡禮等,以增進其多元探索機會及體驗各類學習活動經驗。
4、如果時間許可,請家長盡量利用時間陪伴子女,共同參與各項校內、外學習活動,增進親子感情。
5、倘各國民中小學於暑假期間辦理校外教學,仍請依照教育部97年5月函知之「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妥善規劃安排,並應完成U項應有之行政準備,以確保安全,達到學習效果;另如有租用車輛,應依教育#x訓處96年2月6日台軍字第0960000952號函頒之「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捐衋釵瑼`意事項」辦理相關措施,如:演練、檢核及隨時注意駕駛精神狀態等C
(三)鼓勵學生閱讀以增廣見聞:
1、請各校召募志工於假期伅▲}放圖書館,以服務學生利用圖書資源並提供閱讀場所,使學生的閱讀學習ㄓ刈_。
2、建議家長利用時間多陪孩子閱讀,不論是床邊說故事或@起閱讀,協助孩子愛上閱讀,必定是最值得的投資。同時,如能利用假期帶孩l上圖書館,讓孩子懂得運用圖書館資源,更能為孩子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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