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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符合條件的國三同學報名技優甄審!4/30~5/07 |
發佈日期:2012-04-27 發佈單位:輔導處 / 資料組長 |
本校報名技優甄審時程,請國三同學密切注意:
4/30(一)技優甄審公告、索取報名表
5/07(一) 校內學生報名截止收件,資料組上網填報列印後請學生帶回給家長簽名
5/10(四) 學生繳交紙本報名表(學生及家長簽名) 截止
**學生需具備甲乙丙三種條件之一,始可報名(請見簡章第八頁):
1.甲類:國際及全國技能競賽(含科展)成績優異或領有技術士證類:
(1)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參加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者,分別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證明。
(2)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教育、勞工局以上機關主、協辦之全國性技藝技能競賽,獲優勝或佳作以上名次者。
(3)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者。
(4)政府機關頒發之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
(5)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2.乙類:技藝技能比賽(含科展,不含成果展)優勝類:
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並報經教育部備查之技藝技能競賽、科學展覽、自然與生活科技競賽及創造力競賽,獲優勝名次者。
3.丙類:應屆畢、結業生技藝教育學程成績優良類:技藝教育學程職群成績達該 班PR 值70 以上者。(請技藝班同學參照合作高職所的修習證明書)
二、凡已參加以下各招生管道,經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參加本甄審入學。
(一)完全中學直升。
(二)高雄區101 學年度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計畫(樂學計畫)。
**要報名公立學校者,學習領域平均要達到60分以上。
**可以在同一群別的科系中填10個志願。若同學填的志願沒有在同一群,以第一志願所在的群為準,其他視為無效志願。
**請檢附您的五學期成績單及相關競賽證明。
*非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六學期成績單
詳見附件簡章,有問題請洽詢輔導處資料組 343308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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