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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中「微調課綱課程與評量方案徵選」 |
發佈日期:2011-10-06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學組長 |
一、實施日期
方案繳交日期:100年10月03日(一)起至10月28日(五)截止
二、方案徵選對象:
(一)參選資格:本市國中現任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含代理、兼課)及實習教師。
(二)參選件數:每人最多以2件作品參加徵選。
三、教學方案交件截止日期:100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交件。請於100年10月31日至高雄市國教輔導團網頁確認交件名單。
四、送件地點與方式:請直接交件、郵寄或公文交換至高雄市國教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公文櫃號1-2)(位於高雄市龍華國小舊址-804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570號)馬雅琪老師收(電話:07-5866258#127;0911701327)
五、徵選作品說明:
﹙一﹚徵選範圍:運用「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並挑選「自我發展」、「生活經營」、「社會參與」、「保護自我與環境」其中一主題軸,進行課程與評量設計。
(二)內容包含:教學理念、教學目標、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量、教學資源(人力、設備及教材)等內容。以增進學生學習為核心,設計3節以上單元主題教學課程。
﹙三﹚作品未符合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基本理念者不予審查,錄取作品均應達審查標準,審查標準由審查小組訂定。
(四)作品格式:
1.投稿作品(不含封面)以A4規格繕打(以中文MS-Word97以上版本由左自右直式橫書編寫,內文12級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標示,邊界上下各留2.54公分,左右各留3.17公分),教學活動設計篇幅不超過10頁。
2.格式請參考附件二,未依正確體例設計之教案,不予審查。
(五)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均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作者自行負責。
(六)繳交內容:
投稿作品(含紙本一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1片,請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及學校名稱)連同報名表(附件三)、審查表和授權同意書(附件四、五)一併寄送。
(七)投稿注意事項
1.所有資料請勿裝訂,請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後放入信封。
2.授權同意書請作者親自簽章,勿用電腦繕打。
3.參與徵選之稿件一律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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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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