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一週試用課表調整方式 |
發佈日期:2011-08-29 發佈單位:教務處 / 教務主任 |
教務處公告100.08.29
試用課表調整方式
一、開學第一週(8/30~9/2)請依試用課表上課,不得更動。試用課表以發至教師桌上之版本為主。
二、本校各年級兼代課教師以平均編配於各班為原則,輔以三年級數理分組、領域時間、專科教室時間、資源班叢集編班區段排課、各處室公務需求、兼課教師授課時段等限制(詳見教務處辦公室公告)。在以保障學生學習成效為前提之下,教務處確實在時間及心力上盡到最大努力。敬請同仁體諒。
三、在不違反上述原則下,請需調課同仁至教務處外側工作區填寫試用課表調課單【試用課表調課(含公務需求)不接受電話及口頭申請!調課雙方需簽名】,於9/1(四)中午12:30前放入教務處工作區長條桌上彙整盒。為求時效,逾時或未簽名之申請單不予受理!
四、 9/2(五)第六節下課前教務處將發出正式課表,敬請同仁共同協助以提升行政效能。
五、試用課表調課申請,雖經教師雙方同意,但若違反本校編排課原則,教務處得依規定不予調動。
六、全校尚有五位教師領域時間第八節排課,教學組確實多方嘗試仍無法調整,教務處承諾:若此類教師日後請假第八節調課不成,將由教務處協助第八節派代。感謝老師配合!
|
|
|
|
|
|
|